
北京石景山法院在一些案件审理中明确配资开户大全,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并不是绝对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。
例如,在原告王某的案件中,王某系某公司职工,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2024年10月1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待遇审核手续,至2024年11月方可依法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,但根据公司规定,其在退休当月仍需工作满整月 。2024年10月15日,王某在公司工作时不慎受伤,随后提交工伤认定申请,行政机关以其已超法定退休年龄,劳动关系终止且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为由,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。王某不服诉至法院,法院认为,将超过退休年龄尚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,但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人员直接排除在工伤认定程序之外,与立法本意不符,行政机关遂主动撤销原决定,同意受理王某的工伤认定申请 。
另外,在王阿姨的案件中,石景山法院经审理判决认定王阿姨与公司之间为劳务关系,石景山区人社局以王阿姨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,决定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 。王阿姨再次起诉到法院,法院认为,虽然王阿姨和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,但她在退休前后均为公司工作并接受公司管理,双方仍可能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,且人社部相关意见指出,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,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,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故判决撤销石景山区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,要求其重新作出认定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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